小企业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企业同时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企业同时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以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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