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不能抵扣,而企业部分因特殊事项用途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按规定无法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中所注明的进项税额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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