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税前列支也称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入账的成本费用等项目实施扣除的行为。
国家对于所得税费用税前列支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十条的内容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法律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均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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