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接受捐赠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就是企业的应纳税额。
个人接受捐赠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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