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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