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应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为发票的右下角。同时应注意不要盖住如金额,公司名称等重要信息。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专用章是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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