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指企业向农户或提供农作物当事人购买农产品时,由其开具或代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而企业取得农产品发票一般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八条的内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的计算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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