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周转金的用途包括:
1、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提租补贴;
2、企业职工公有住房的维修和管理;
3、住房改造或购建;
4、购买职工住房使用权;
5、支付职工配偶单位分房补偿费;
6、企业购建住房借款的利息支出等。
职工住房形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前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住房周转金,是指企业从各种规定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各方面开支的,除公益金、住房折旧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基金。在账务处理上,它既是表外科目“住房基金”的构成内容,也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内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