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是可以抵免所得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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