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收回、转让、处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或投资工具时产生的的净利得或净损失,一般按照企业金融或投资工具取得时的价值减去金融或投资工具处置时的价值进行核算。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可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