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以库存现金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然后以库存现金发放工资时,可以通过“库存现金”科目、“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库存现金”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库存现金金额,而“银行存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