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其效益情况自行确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国家提倡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居于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既能够体现出专家投资管理的潜力和优势,又能有较好的风险收益组合和较低的交易成本,适用于公司规模较大、员工相对稳定的单位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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