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记账凭证摘要栏一般应简要说明地写明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其中,文字说明应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若填制记账凭证时摘要发生错误,则应当重新填制。对于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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