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该审的内容包括: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对于外来原始凭证,须有填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于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此外,还应审核通用原始凭证本身真实性;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漏项,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凭证记载的内容是否正确,包括接受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是否正确,更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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