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半成品核算的基本账户包括“生产成本”账户、“原材料”账户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其中自制半成品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商品的用于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规定,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业务在会计实务中应当通过“生产成本”科目和账户进行处理,当自制半成品经过继续加工的手续并成为产成品后,可以将“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的金额结转至“生产成本——产成品”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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