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设置三门科目,其中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为必考科目,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为选考科目,考生应根据所从事的业务类型,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难度均衡、时间、科目相关性以及符合考生职业发展方面进行考试科目的选择,可以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二,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考生从业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时,可以选择考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考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等业务时,可以选择考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二考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