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现行核算中的有关问题包括:
1、包装物性质的确认:包装物实质上是企业流动资产项目中存货的内容,同时包装物无法作为库存商品的性质进行核算,一般以周转材料的性质进行登记。
2、包装物核算方法的确认:由于包装物属于存货的内容,因此对于包装物价值的核算以及所属会计科目的选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包装物指企业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子、箱子、瓶子、坛子、袋子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用具。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