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查法的优点在于能迅速抓住重点,将问题查深查透,节省时间和人力,能够节约稽查的时间和精力,有利于提高稽查的工作效率。逆查法的缺点在于不对被查的资料进行全面而有系统的稽查,仅根据税务稽查人员的判断作重点审查,不能进行全面取证,不能全面地揭露会计上的各种错弊。
逆查法又称为倒查法、溯源法,是从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或发现线索的总账科目开始,逆向的进行审查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方法,也是税务检查经常采用的方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