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的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适用的核算方法和灵活的账户体系。网络时代,会计业务将更加复杂化,必须在原有账户体系基础上,采用一种与计算机网络处理的特点相适应,较为灵活的账户体系结构,实行动态实时控制及动态的信息列报;
2、具有信息披露多种形式。包括联机系统报告、信息集成、时点基础的动态报告系统以及便利的双向交流几方面。联机系统报告借助网络系统的优势,实现对内、对外的业务信息交流和披露。信息集成是针对不同用户、不同决策目的,具有不同时间及形式特征的信息集合。时点基础的动态报告系统方便用户随时进行动态查询及报告截取。查询的过程也就是会计主体了解用户需求的过程,各种与外界相关业务的处理过程也是一个信息的双向交流过程。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