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买卖收入指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从事外汇交易活动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过程中,由于不同交易期限、不同货币之间及国家之间的利率汇率水平的差异而获得的收入。在会计实务中,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所发生的外汇买卖收入可以通过“汇兑损益”科目进行处理,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银行或金融机构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项目,然后期末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当将“汇兑损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中,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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