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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发出的计价与会计处理

2021-11-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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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而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发出存货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存货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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