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审计意见书的依据是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法律条文对审计程序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以什么样的形式终结审计。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具体内容来自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的结果。因此下达审计意见书的依据是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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