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寻租是审计人员通过非生产性手段使社会既得经济利益从其他主体转向本主体的行为。即审计人员通过如向有关部门官员行贿,游说,施压以及低价揽客和削价竞争,给予被审单位回扣,与被审单位管理层合谋欺诈投资者等非生产性手段,取得国有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及获得一般审计业务聘约,使社会既得经济利益从其他主体转向本主体的行为。审计寻租不仅浪费社会经济资源,也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
其中,审计人员既指代注册会计师,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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