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稽查工作中,详查法大多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的单位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即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单位以及财经法纪稽查项目。
详查法又称“精查法”、“详细审查法”,是对被稽查单位被查期内的所有活动、工作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精细的审查程序,进行细密周详的一种审核与稽查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审查的被审单位一定时期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会计资料和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作全面、详细的审查,巨细无遗,以查明被审单位或被审项目所存在的各种差错和舞弊。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