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增值额指按照税收法律所规定的用于对单位增值税应纳税额进行计算的增值额,其中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相对应,都属于增值额的内容之一,设立法定增值额的目的在于对单位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与理论增值额相关的燃料、动力以及包装物等费用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单位增值额内容的可靠性,同时也是政府为完善社会税收管理体系所实施的一项有效性措施。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