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是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