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契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金相关人员的权利与义务;2、基金的发行购买、赎回与转让;3、基金的目标范围、政策和限制;4、资产的估值;5、信息的披露;6、基金的费用收益与税收;7、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基金契约是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者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法律文件,也是确保投资基金正常运作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同时基金契约也为制定投资基金其他有关文件提供了依据,包括招募说明书的制作、基金募集方案的策划及发行计划的制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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