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等(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等(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3、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