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是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但暂列金额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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