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基金财产的使用范围包括:
1、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其中基金财产指基金投资人因投资活动所形成的财产,同时也是反映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人等相关人士之间关系的客体,基金投资人因投资基金而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时,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应当依据基金的份额比例对基金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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