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以及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和单价金额等,同时经办人应当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原始凭证分割单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保存原始凭证的经办单位所开出的用于交付至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其实质也是原始凭证的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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