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包销的特点包括:
1、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包销的资金付给发行者;
2、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股票的销售风险,因此收取的承销费较高,而股票发行者要承担较高的筹资成本。
股票包销是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则由证券机构承购的一种股票发行方式,主要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