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使用资产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指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房屋、建筑物和设备;
2、流动资产:指由建设单位购置并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工具、器具、家具等;
3、无形资产:指由建设单位购置并单独交付生产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
4、递延资产: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并单独交付生产单位的各种递延费用;
交付使用资产指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以及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结转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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