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区别有:
1、重点不同。受托责任观重视的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委托者有了解情况的权利,受托者也有保守隐私的权利。决策有用观重视的是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而会把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意愿置之度外;
2、强调的可靠性与相关性程度不同。受托责任观必须考虑向受托者提供或者不提供有关信息可能会对委托者以及受托者带来的影响,因此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有用观强调相关性,只要提供的信息符合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并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就应该披露;
3、会计首要目标不同。受托责任观中,会计首要目标是计量受托人的业绩。决策有用观中,会计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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