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往来指企业与内部所属各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产品、作业和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付、暂收的往来款项,其实质是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内部往来交易,在编制联合会计报表时应当全部抵消,并且相对账户的余额也应全部抵消为零。
由于企业内部往来的处理容易存在业务重复登记及科目混淆的情况,因此企业应当以严格遵守一个会计主体的原则为前提,合理对相关的科目金额进行抵消,从而有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内部往来后的财务状况。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