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为,在对外来原始凭证的内容填制完成后,应当加盖出据凭证单位的公章、发票章等印记,同时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企业应当通过复写纸进行套写,以确保每一联所填制的数据都相同。其中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内容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必须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以及数量单价和金额。
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处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属于一次凭证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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