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建固定资产的计价包括耗费的材料、工人的工资以及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等。企业自建固定资产分录具体如下:
1、企业购入自建材料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领用工程物资然后建造固定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企业购入自建材料然后领用工程物资建造固定资产时,应当通过“工程物资”科目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其中,“在建工程”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企业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设置对应的二级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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