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收款凭证是用于汇总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所设置的一种记账凭证,一般根据企业的“库存现金”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定期汇总编制而成,是企业汇总记账凭证的内容之一。
汇总收款凭证的编制一般按照其现金和银行存款相关业务对应的贷方科目金额进行汇总,并计算出每一个贷方科目的发生额及合计数,再按顺序填入汇总收款凭证的对应栏目中。设置汇总收款凭证的目的在于简化企业总分类账的登记手续,同时提高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