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汇缴的适用范围包括:
1、农村集市、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个人应当缴纳的小额税款;
2、出入边境人员应当缴纳的小额税款;
3、查处走私、违章等行为取得罚没收入而又不便即时交纳至国库的款项。
自收汇缴是缴款个人或缴款单位直接向基层税务机关、海关等单位缴纳税款及罚款,然后由相关单位再汇总缴入国库经收处的一种收纳方式。自收汇缴作为政府部门的预算性收入,有利于拓展政府的税源范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经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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