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应借应贷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上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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