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收入是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后所收取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股利是股息和红利的总称,其中股息指公司根据股东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或按照事先确定的固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而红利是公司除股息之外根据公司盈利的多少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股利收入时应通过“应收股利”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期末“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