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营业收入指商业银行办理放款、结算业务以及从事租赁、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房地产开发、金银和外汇及证券买卖等各项业务而取得的利息、利差补贴、手续费、价差收入的总称,其实质是一切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可以反映其经营活动内容的收入,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应列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
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计算,然后认真核实并正确反映其金额,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收入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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