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程序指公司期末取得经营所得后,对该部分所得进行分配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期末应当优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利润分配是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比例,对已实现的净利润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行为,其中分配的过程应当符合依法分配原则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