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兑付证券款是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客户发行的证券到期以后,按合同规定向客户进行兑付的款项。也指“代理兑付证券款”会计科目,核算证券、银行等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企业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对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收到但尚未兑付的代理兑付证券款项金额。
企业兑付记名证券,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款
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按兑付金额,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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