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是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包括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新会计准则下,包装物应通过“周转材料”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周转材料”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购入包装物时: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包装物时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企业出售包装物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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