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的减值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应收款项减值而产生的损失,则称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或“坏账损失”。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面价值是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它是形成公允价值的基础,本身也构成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