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担保余值是租赁资产余值中,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由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予以担保的部分。资产余值是当租赁资产的使用年限超过租赁期时,租赁期满,资产产生的余值。有时,担保人并未对资产余值全额担保,未担保的资产余值称为未担保余值。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避免资产在租赁期内过度耗用或损坏,如果租赁期满资产由出租人收回,则租约往往规定承租人,或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对资产余值进行担保,则称之为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也指“未担保余值”会计科目,核算租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企业可按承租人、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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