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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存款的会计处理

2021-10-2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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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

  2、客户支取款项时:

  借: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

    利息支出(借方或贷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科目)

  银行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或客户支取款项时,应当通过“吸收存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其中“吸收存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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