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是指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其实质是企业职工为企业提供了劳务,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将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记入产品成本和有关的费用账户,从而形成了企业对职工的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付工资”科目已经取消,并与“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会计处理为:
企业计提员工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