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损失,指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项目所发生的盘亏、变质、毁损、报废、淘汰以及被盗等情况造成的净损失。在会计处理上,发生盘亏、毁损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存货的现象,应当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然后贷记“原材料”科目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项目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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